返还资金本月拨付到位!安庆最新发布

返还资金本月拨付到位!安庆最新发布

近日,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最新消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文件规定,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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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对象可以领取?

在安庆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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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

3.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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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按规定提高相关企业返还比例。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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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

申领程序包括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两种。

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免申即享”。

通过对省厅公告的“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进行数据比对、缴费复核,剔除了因存在失业保险欠费,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144家单位,现向社会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5个工作日(9月9日至9月15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纳入“免申即享”范围,返还资金于2025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反映。

自主申报。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报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资金申请,并按规定及时使用和分配资金。

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附件1

2025年安庆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免报直发(第一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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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安庆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