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方监能罚字〔2025〕41号。


官网信息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拥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

来源: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