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林草、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协同推进文物和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国家文物局、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对象推荐工作,确定了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名录,现予公布。
请各地文物、林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做好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对象的全面保护、科学管护和深入阐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名录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9月22日
第一批“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协同保护名录
安徽省
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欧梅
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欧梅协同保护对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和树龄约1000年的欧梅。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最早者可追溯至唐代,历经1200多年,此后历代均有佳作,如欧阳修撰文、苏轼手书碑刻《醉翁亭记》和《丰乐亭记》享誉海内外。欧梅位于琅琊山醉翁亭西侧,相传由欧阳修手植,为中国四大寿梅之一,历代文人墨客多有题咏。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与欧梅空间相邻、文脉相通,是滁州地区文化的重要载体。
本次入选的协同保护对象,由两大核心瑰宝构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与树龄逾千年的“活化石”——欧梅。它们空间相邻、文脉相通,共同构成了滁州地区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文化景观。
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镌刻于崖壁与碑石之上的千年史诗
琅琊山摩崖石刻及碑刻年代最早者可以追溯到1200多年前的唐代,宋、明、清直到民国,代有佳作,其中,苏轼手书的《醉翁亭记》被称为“镇山之宝”,欧阳修旷世名篇与苏轼遒劲书风在此珠联璧合,堪称双绝,是琅琊山文化灵魂的至高体现,吸引着无数文人雅士与八方游客前来瞻仰。
千年欧梅:穿越时空的生命礼赞
这株位于醉翁亭西侧的珍贵古梅,相传为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亲手所植,距今已有约1000年树龄,被尊为“中国四大寿梅”之一,是欧阳修“与民同乐”精神的文化象征。千百年来,无数文人墨客在此树下感怀咏叹,留下了大量动人诗篇,使这株古梅承载了无比丰厚的历史记忆与人文情感。
来源: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琅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