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市征求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安徽一市征求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10月9日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马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

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有偿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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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充分挖掘释放停车泊位的时间价值,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起草了《马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55-2373720

电子邮箱:masstcb@163.com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号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马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

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开放

有偿使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公共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有效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现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公平有序”的原则,充分挖掘既有公共停车资源,在确保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服务,切实提升市民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错时开放规则

(一)开放范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凡具备开放条件(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场所、存放危险物资的场地除外)的均列入开放范围。

(二)开放对象。开放单位附近有停车需求的居民,车型限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家用汽车。

(三)开放时间。工作日的18:30至次日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全天。其中,每日22:00至次日6:00原则上不得进入。各开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微调开放时间。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或调整对外开放时间的,由各开放单位提前告知临停车主。

(四)停车人员应严格遵守停车场所在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超时间停放等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情况,开放单位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必要时予以强制拖移。

三、部门职责

(一)市城管局会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协调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工作,协助开放单位将共享停车信息接入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二)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开放单位加强技术防范设施落实和停车场地设置、标志标线施划等工作,协助开放单位处理拒不服从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开放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错时共享开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在单位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开放公示牌,在开放场地、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使用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做好开放场地、场所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四)江东控股集团负责市智慧停车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共享停车信息发布、网上查询等功能,协助开放单位将共享停车信息接入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统一制作缴费二维码。

(五)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工作。

四、收费管理机制

按照弥补管理成本原则,错时共享停车实行适当收费管理,收取费用主要用于泊位对外共享开放产生的平台服务和泊位管理(如道闸改造、发票税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并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内优惠收取,开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或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一)计费方式

参照《关于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临时停放的车主,停车服务收费按照相关标准计时或计次收费;对有长期、固定停放需求的车主可实行包月收费方式。

(二)收费标准

1.计次收费:工作日夜间(18:30至次日7:30)一次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收费2元/次;节假日一次停车24小时内3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2.包月收费:30元/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1月)。已开放和计划开放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内部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做好开放场地的日常维护保养,完善必要的安全和管理措施。在内部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等。江东控股集团对智慧停车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共享停车信息发布、网上查询、申请等功能。

(二)实施阶段(2025年12月)。达到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市城管局和江东控股集团协助开放单位将错时共享停车信息接入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统一制作缴费二维码。同时通过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市民可通过“诗城智行”小程序查询错时共享停车信息,办理错时共享停车相关手续。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6年1月起)。及时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开放措施,确保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常态长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错时共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坚持能开尽开,不得擅自关闭或无故取消对外开放,或采取其它限制措施。

(二)健全管理措施。各开放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社会车辆进出内部停车场的信息登记和车辆停放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超期停放的车辆,开放单位可以取消对方的共享停车资格。对人为破坏停车场设施设备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促进长治长效。市城管局会同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交警支队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实地停车测试、暗访、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等举措,定期反馈检查结果和推进情况,形成“问题发现-指导整改-成效评估”管理闭环,确保此项工作固化形成长效运转机制。

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