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6类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
现将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和县聚源老表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食用农产品),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祖群生鲜超市销售的薄皮青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黄琪妮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葱(食用农产品),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