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内容如下
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
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9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70万元。
二、对符合人才引进、多子女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等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高于90%时,暂停执行上述政策。期间若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宣城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