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举一反三提升社会安全意识,保持严查严治、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2025年第二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7月8日,省应急管理厅在淮北市濉溪县检查时,发现淮北市某材料有限公司擅自租用某企业仓库,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树脂单体)。经查,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使用二氯甲烷、苯乙烯等危险化学品从事非法生产。淮北市濉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生产,并处20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2.5万元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出租仓库的企业,没收违法所得10.8万元并处21.6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5万元罚款。
案例二
2025年8月14日,滁州市定远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滁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租赁生产车间、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违规变更生产装置等违法行为。滁州市定远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生产,没收违法所得12.09万元并处31.69万元罚款;对非法出租车间的直接责任人处1.5万元罚款,对非法出租车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处0.8万元罚款。
案例三
2025年8月6日,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排查线索,联合同级公安、市场等部门在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经济开发区查处一非法储油窝点,现场查获柴油约15吨。经查,某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周某擅自建设储油设施,长期非法销售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依法对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对其企业处6万元罚款。
案例四
2025年7月9日,阜阳市阜南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问题线索,对阜南县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加油站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汽油、柴油。阜阳市阜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0.33万元并处10万元罚款。
案例五
2025年8月18日,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根据问题线索,联合同级公安等部门对某物流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芜湖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正在利用油罐车向货运车辆非法加注柴油。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柴油。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17万元并处13万元罚款。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