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披露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生产销售劣药”、无证生产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3家药企及3人被处罚款合计13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皖药监药处罚〔2025〕2-32号、2-86号、2-88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77-1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108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86-1号。



3家药企被罚88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和治冠成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纳百川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合计被罚88万元,处罚事由分别为,生产销售劣药红参片(批号20241001)、生产劣药石菖蒲(批号231201)、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款金额分别为18万元、54万元、1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和治冠成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丹丹。
安徽纳百川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永杰。
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峰。
3人被罚45万元
同时,安徽省药监局披露了对3人的行政处罚决定,马得志、康海涛、吴景斌分别被罚15万元、15万元、15万元。
处罚事由分别为无证生产中药饮片、无证生产中药饮片、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中药饮片。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