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滁州”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案,开封凌盛物流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滁全交罚﹝2025﹞1101150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开封凌盛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违法事实是开封凌盛物流有限公司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案(车船号:黄豫BEW006豫BP058挂)。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全椒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开封凌盛物流有限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开封凌盛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是一家以从事道路运输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条,开庭公告5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滁州、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