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供餐,安徽一餐饮企业被罚

违规供餐,安徽一餐饮企业被罚

近日,据“信用芜湖”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在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的情况下,与用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并外送食品进行供餐,违法行为持续21天,芜湖皇嘉外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587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芜市监市罚﹝2025﹞8-19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芜湖皇嘉外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违法事实是2025年4月26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现场无员工晨检记录,冷冻库内成品与食品原料混放,灭蝇灯和消毒柜无法正常工作,仓库内过期食品未及时清理,未见留样管理制度和留样记录、现场称重留样不足125G,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相通的门无防护设施。案件办理期间,当事人对上述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当事人在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的情况下,与用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并外送食品进行供餐,违法行为持续21天,可以认定的货值金额为1587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5875元,当事人属初次违法。现场检查后,当事人立即停止送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

天眼查信息显示,芜湖皇嘉外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餐饮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芜湖、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