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5〕1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至至九江高速公路安徽段收费经营期限30年,即从2015年12月30日至2045年12月29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0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G40沪陕高速公路滁州支线(滁州西环高速)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5〕19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40沪陕高速公路滁州支线(滁州西环高速)收费经营期限30年,即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50年12月30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0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