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南极磷虾油标称99%含量,实测为0%,系安徽一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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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南极磷虾油标称99%含量,实测为0%,系安徽一企业生产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我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求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仁堂始终把产品质量与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我们郑重承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与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各方一道,坚决抵制任何影响消费者健康、企业品牌形象与各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愿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指导,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此,也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避免权益受损。

据上海市消保委公众号,市场上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并受到社会、媒体广泛关注。该款产品的具体名称为“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 "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上海市消保委经过大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1.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

2.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

3.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上海市消保委将进一步推进此事的调查进展,跟进信息披露,并提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健康功能性食品等相关产品时谨慎选择,保护好自身权益。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上午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并在新四板挂牌。风险方面发现企业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21条,开庭公告13条,立案信息1条。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专业从事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公司位于安徽省太和县工业园B区。产品涵盖片剂、粉剂、颗粒剂、软胶囊、硬胶囊、固体饮料、特殊膳食等多种剂型。公司先后获得保健食品GMP认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黄酮类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名牌产品(绿康软胶囊)等17项高质量奖项及专利。合作企业包含国药集团、燕之坊、葫芦娃、修正药业、贝因美和珍奥集团。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