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认真落实《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及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要求,近日,合肥市发布总河长第七号令《关于深入贯彻国家江河战略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令》,并编制《合肥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
总河长令从6个方面对幸福河湖建设提出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二是强化目标引领。围绕“一心引领绘画卷,两脉连通江淮情,四轴舒展庐州梦,全域共织幸福景”的总体布局,确保全市2025—2030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37条(个)、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48条(个)。三是强化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由点到面、由典型示范向全域拓展。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五是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精细化管理。六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合肥市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派河国家级幸福河湖高分通过省级验收,累计建成流域级幸福河湖3个、省级幸福河湖40个,市级幸福河湖28个,全市河湖生态面貌显著改善,惠及人口超过500万人。
下一步,合肥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级、市级总河长令要求,锚定《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将合肥打造成为“湖城共生,水韵庐州”的全域幸福河湖典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提供坚实的水生态支撑,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丽时代画卷。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