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含重金属劣药栀子,安徽一药企被罚没超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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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含重金属劣药栀子,安徽一药企被罚没超15万元!

近日,据“安徽药监局”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销售含有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栀子,安徽盛林国药饮片有限公司被罚没收151078.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药监药处罚〔2025〕2-58号。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

违法事实是当事人生产的栀子,批号CP-168-241201,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该项目为不符合规定。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1.没收劣药栀子(批号:CP-168-241201)845.372kg;

2.没收违法所得1078.9元;

3.罚款计150000元。

罚没共计151078.9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盛林国药饮片有限公司 (曾用名:亳州市盛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3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获评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该企业是安徽省2024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2条。

来源:安徽省药监局、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