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设站收费!安徽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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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设站收费!安徽省人民政府最新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1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设站收费。全线设5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牛埠收费站”(位于K29+932m处)、“陈瑶湖收费站”(位于K51+600m处)、“项铺收费站”(位于K75+955m处)、“枞阳收费站”(位于K91+918m处)、“巨石山收费站”(位于K112+300m处);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36宁洛高速公路来安至明光段水口互通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36宁洛高速公路来安至明光段水口互通设站收费,站名为“水口收费站”(位于K54+054m处),由安徽滁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

二、水口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宁高速公路明光至南京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09〕349号)执行,至2031年4月24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1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亳州段设站收费。全线设2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涡阳天静宫收费站”(位于K12+380m处)、“涡阳西收费站”(位于K27+600m处);由安徽省亳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涡蒙高速涡阳南互通至双涧枢纽段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21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涡阳至蒙城段(涡阳南互通至双涧枢纽)设站收费。全线设3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蒙城西收费站”(位于K73+012m处)、“庄子大道收费站”(位于K83+590m处)、“蒙城东收费站”(位于K99+225m处);由安徽省涡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5〕21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设站收费。全线设8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舒城北收费站”(位于K152+850m处)、“金安南收费站”(位于K178+200m处)、“大华山收费站”(位于K194+380m处)、“霍山北收费站”(位于K222+555m处)、“霍山西收费站”(位于K233+035m处)、“鲜花湖收费站”(位于K251+485m处)、“南溪收费站”(位于K293+440m处)、“金刚台收费站”(位于K303+236m处);由安徽六安和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

二、收费经营期限29年6个月,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