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福利院被罚超6万元!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安徽一福利院被罚超6万元!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宣城市宣州区社会福利院被处以罚款6.74119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32号。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宣城市宣州区社会福利院的违法行为类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违法事实是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

对未履行复垦义务的752.03平方米施工便道临时用地,按照土地复垦费(合44.82元/平方米)2倍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67411.97元。

据“宣州区民政局”信息显示,宣州区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83年6月,隶属于宣州区民政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作为一所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城区三无老人和孤弃儿童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并授权办理孤儿(弃婴)收养登记工作;同时为响应社会化养老服务需要,自1998年起为老年群众提供有偿代养服务。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分设行管部、供养部和代养部,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24小时值班制。

来源:信用安徽、宣州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