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淮南矿业分公司被罚45万元

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淮南矿业分公司被罚45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煤矿安全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被处以罚款4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能)煤监管罚﹝2026﹞00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7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重新下发朱集东煤矿采矿许可证对采矿权范围进行了调整,2025年7月煤矿编制安全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2025年11月14日现场检查时,本次煤矿安全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1262(1)运输顺槽为改建工程,已提前开始施工,该行为属于行政违法。

对此,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安徽省能源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淮南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成立于2013年,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其总公司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涉诉关系17条,开庭公告6条,立案信息4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