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警示震慑作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4起治理欠薪执行典型案例。
目 录
一、多元共治联动执行 合力保障劳动报酬——桐城法院执行某包装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二、拒付工资涉嫌犯罪 联动惩戒解决欠薪——望江法院执行吴某等三人与冯某劳务纠纷案
三、巧解债权僵局 实现案结事了——宿松法院执行王某等36人与某服饰公司劳务纠纷执行案
四、刚柔并济护民生 善意执行促发展——宜秀法院执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薪系列案
一、多元共治联动执行 合力保障劳动报酬
——桐城法院执行某包装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基本案情】
某包装公司职工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后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向49名职工支付工资。但该企业未主动履行义务,桐城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立案侦查,桐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法人代表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桐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执行中,桐城市人民法院排查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被执行案件多,公司账户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近期该公司名下抵押房产已被某银行另案申请执行并通过司法拍卖以909万余元成交,综合考虑目前企业经营状态不善且负债数额大,欠薪人数多等因素,由市政府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多部门多次会商解决方案,银行从大局出发,同意优先从执行款中支付工人工资。本着“司法为民”理念,桐城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执行款采取案款分配转移措施,积极联合公安、人社两部门开展工人工资集中发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欠薪案件执行,关乎民生底线,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本案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核查确认企业拖欠工资事实,责令限期支付;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出发,将部分执行款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作出贡献。
二、拒付工资涉嫌犯罪 联动惩戒解决欠薪
——望江法院执行吴某等三人与冯某劳务纠纷案
【基本案情】
冯某承包望江县修建工程,雇佣吴某、李某、何某务工。工程完工后,冯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三人辛苦劳作的工资。无奈之下,三人诉至望江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冯某支付工资共计1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冯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吴某等三人向望江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启动快执程序,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多次致电冯某,他却始终拒接电话。执行法院借助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冯某名下有银行资金流水、登记车辆,且仍在从事工程承包工作,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遂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车辆,还联合乡镇司法所、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在公检法联动机制支持下,执行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拘传冯某,严肃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可冯某态度强硬,以工程亏损为由拒付劳务款。法院当日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拘留期满释放后,冯某变本加厉,更换联系方式拒与法院沟通,还通过他人微信账户转移资金,拒执恶意明显。执行法院持续跟进,按刑事追责流程,固定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证据链。2025年3月26日,望江县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将冯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快速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
面对刑事追责压力和政策感召,冯某终于意识到问题严重,通知家人联系申请人协商还款。他先支付5万元工资款,就余款达成执行和解并按期履行,吴某等三人拿到拖欠许久的工资,激动地说:“终于等到这一天,感谢法院为我们撑腰,让辛苦钱有着落!”
【典型意义】
本案中,望江县法院通过打击拒执行为化解欠薪纠纷,公检法高效联动,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执行力度。从冻结账户、司法拘留到刑事追责,层层递进的惩戒措施,彰显“欠薪必追、拒执必惩”决心。劳动者吴某感慨:“法院没放弃为我们追薪,让我们相信法律能守护权益!”这起案例为构建诚信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注入动能,警示用工主体,拖欠工资拒不履行,必将付出法律代价,也给劳动者吃下“定心丸”,传递“劳动有回报、权益有保障”的社会导向。
三、巧解债权僵局 实现案结事了
——宿松法院执行王某等36人与某服饰公司劳务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王某等36人与某服饰公司劳务纠纷系列案,因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无法经营,拖欠农民工工资。36人多次前往政府部门要求解决欠薪问题,后引导至法院诉讼。判决生效后,宿松法院陆续立案执行,涉案标的43.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发现该服饰公司虽暂无足额现金还款,但名下仍有部分设备等资产。面对法人和股东的消极情绪,执行法官耐心劝导,鼓励他们重拾发展信心,积极采取措施摆脱困局。
宿松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走访调查,查得该服饰公司有一笔债权,但因缴税问题,无法开具税务发票,债权迟迟未兑现。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主动对接园区管委会、人社、税务等单位协商,约谈该公司法人和股东,最终商讨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服饰公司顺利开具发票,19万债权兑现至宿松法院账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等36人领取到了第一批工资款。随后,该公司法人和股东对执行法院表达谢意,并表示一定重拾发展信心,努力经营,兑现剩余工资。宿松法院在该案执行中通过多部门联动协调,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守护了劳动者的“血汗钱”。
【典型意义】
本案是治理欠薪的典型案例,既保障了工人工资的合法权益,又替该服饰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一是通过强制措施筑牢维权底线,善意文明执行兼顾各方诉求,让农民工报酬兑现更高效、更有温度;二是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又让劳动者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通过合法途径让农民工依法维权,让企业诚信经营、诚信用工,推动形成“企业守法、部门联动、劳动者信法”的良好社会生态。
四、刚柔并济护民生 善意执行促发展——宜秀法院执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薪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9万余元的执行案件,陆续由宜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但该企业因市场波动,经营压力增大,已涉多起案件被法院立案执行,导致该8名农民工工资一时无法执行到位。
宜秀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全面摸排该企业涉案情况与资金周转现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宜秀法院向企业严肃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明确履行法定义务的刚性要求;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困境,积极引导企业制定合理还款计划。鉴于该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宜秀法院建议公司另行提供房产用于其他案件执行,优先筹措现金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该公司在上级公司的支持下,另行提供一批闲置房产用于解决其他案件,将筹措的有限资金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成功将39万余元工资全额支付到位,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典型意义】
在涉企欠薪执行案件中,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产经营是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本案中,宜秀区人民法院精准把握“刚性执行”与“柔性关怀”的平衡点,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一方面,通过多次约谈、释法明理,强化法律威慑力,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民生底线得到优先保障,彰显了法院维护民生权益的坚定立场;另一方面,充分考虑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下企业的实际困难,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给予合理缓冲空间,助力企业缓解经营压力、维持正常运转。案件的圆满执结,既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保障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又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留足了空间,实现了“保民生、稳企业、促和谐”的多元共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