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上午,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省长王清宪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提到2026年重点工作中,专门提出“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扩大职工文体消费。”
报告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支持合肥打造国际化消费环境,支持消费品牌企业连锁化发展、跨区域布局,建设一批高品质商业街区和便民生活圈,引进省级首店200家以上。
2026年,安徽将建立健全“大消费”促进机制,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发展壮大银发经济、演艺经济、赛事经济、中医药康养等新型消费,培育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集聚区30个以上。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升级打造“徽动消费”系列活动,加强消费券、“票根”跨领域联动,拓展数据券、算力券等新型数字消费。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特别提到,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扩大职工文体消费。
此外,全国多地官宣设立中小学春秋假,详情如下:
2月2日,常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026年,常州教育工作怎么干》。其中提到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春秋假制度。此前,江苏已有多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将推行中小学春秋假等相关内容。南京: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培育更多亲子消费、家庭消费场景。泰州、扬州: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无锡、盐城、南通:统筹安排中小学生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据悉,中小学春秋假将安排在学期期中时段,各地正在谋划具体实施方案。
2025年11月4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宣布在四川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四川省的政策设计既明确了“春秋假各3天”的统一标准,也预留了弹性空间,更具可操作性。
2025年11月,陕西省汉中市四部门联合发布《汉中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正式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工作。《通知》明确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九年级只放秋假,不放春假)。春秋假时间安排为春秋假各3天,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衔接。原则上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秋假安排在11月中旬,2025年秋假安排在11月17日至19日。
来源:综合安徽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