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劣药红花,安徽林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4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2.17493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药监药处罚﹝2026﹞2-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林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生产劣药红花(批号25050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1.没收红花(批号250502)10kg;
2.没收违法所得贰万零捌佰伍拾壹元叁角捌分(20851.38元);
3.罚款叁拾肆万元(340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林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等。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