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地通告!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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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通告!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

近日,安徽多地发布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政策的通告,详情如下:

马鞍山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区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临时加价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市区巡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政策。

临时加价标准为每趟次增加3元,加价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月23日(正月初七)24时(共9天)。

如遇到巡游出租汽车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滁州市

根据《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完善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有关规定的通知》(滁发改收费〔2024〕25号)规定,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时间为国家公布的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加价金额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2026年滁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23日(正月初七)。

滁城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安市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文件精神,按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2月3日《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临时加价时间的补充通知》,“每年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第一天零时至最后一天24时,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临时加价3元/车次。具体执行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春节假日安排为准。”

2026年春节假期,六安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临时加价执行时间为2月15日零时至2月23日(正月初七)24时,共9天。

出租车服务公司、个体经营者及驾驶员做好向乘客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的满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

芜湖市

根据《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交运[2026]9号),现将加价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4元/车次,即起步价由原有8元/2.5公里变为12元/2.5公里,最终行程费用以计价器显示金额为准,加价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月23日(正月初七)二十四时(共9天)。

二、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做好临时加价政策宣传、向乘客解释说明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营管理规定,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主动出具发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行业信誉,做到不私自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不故意绕道行驶。

淮北市

为保障2026年春节期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市区运力和正常运营秩序,充分调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更好的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需求,根据《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淮北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运价的通知》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市城区客运出租车(巡游车)每趟次计价器打表外的基础上加收4元/车次,其他运价不变。

二、临时加价执行时间。加价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零时至2月23日(初七)24时(共9天),此后恢复原运价(执行时间不得提前以及结束时间不得推后)。

三、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做好临时加价政策宣传、向乘客做好解释说明、在车内张贴临时加价标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应遵守运营服务管理规定,规范运营、文明服务,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打表计费,主动出具发票,做到不乱涨价,不拒载、不违规拼客,提高服务质量。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