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利辛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汪辉涉嫌诈骗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的通告,详情如下:
2025年5月6日,利辛县公安局依法对汪辉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汪辉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为依法推进案件办理,现就报案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汪辉谎称投资粮食生意或借款购粮,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集资诈骗中涉及的,未进行报案登记及制作询问笔录的集资参与人。
2.在首次报案登记时未明确陈述涉案资金数额(包括借款本金及已收回金额或收到的抵押物)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需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2.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借条、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取现凭证、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地址:利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利辛县城关镇世纪大道)。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联系方式:
闫警官 17756765370
潘警官 17755993060
咨询电话:0558- 8700991
特此通告
利辛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7日
来源:利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