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杉杉股份(600884.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的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3月2日召开。若重整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但重整计划尚需相关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获得法院批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受重大影响。

公告原文如下: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
2026年3月3日,公司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于2026年2月28日向债权人会议提交《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其核心内容摘要详见附件);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3月2日15时召开,表决期截至2026年4月15日17时。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若本次重整成功,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尚需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获得鄞州法院裁定批准,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