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东华科技”,002140.SZ)3月6日发布公告,公司与再生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再生能源”)在合肥市签署年产80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目一期一阶段绿氨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0.26亿元,建设工期(机械竣工)至2028年6月18日,公司主要承担该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保运服务及指导开车调试等工作。

公告显示,再生能源成立于2024年9月,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翠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
再生能源的控股股东为亿境星绿氢能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再生绿氢能源科技亚洲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再生能源作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具备了对该项目的履约能力。
东华科技方面表示,公司与再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中,公司与再生能源未签订此类总承包合同。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