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因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滁州英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华东监能罚字〔2026〕3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025年1月,该单位在办理新申请并取得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过程中,提交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为虚假材料,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上事实有许可申请材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职称证书发证机关证明材料、询问笔录、约谈笔录等资料为证。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十条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决定对该单位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行为给予警告,处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撤销新申请许可,注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天眼查信息显示,滁州英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等。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