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调整2026年
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现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马鞍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261元。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413元,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981元,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413元,上述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郑蒲港新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自行确定。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
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