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群体性投标违法案件,贵州禹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闽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国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建建工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恒鸿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九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瀚海水工(河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华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工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楚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20家企业被各处以482402元罚款,累计罚金达964.8万元。
这20家涉事企业的违法行为均一致。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编号:BB2024SQGCZ042)”于2024年4月16日开评标,项目预算8366.707638万元,中标人: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牵头人)和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金额:8040.0393万元;2024年4月23日,招标人蚌埠市承禹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监管发现,这20家公司在该项目中均根据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要求和指定的报价参与投标。
所有企业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规定。
处罚金额均为招标项目合同金额8040.0393万元的千分之六(482402元)。
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