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南陵县籍山镇忆湾翰林童话幼儿园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南市监处罚﹝2026﹞139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1月17日,南陵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视频监控拍摄到南陵县籍山镇忆湾翰林童话幼儿园仓库内有老鼠出现,2025年12月25日,视频监控再次拍摄到仓库内出现老鼠,2025年12月25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位于南陵县籍山镇忆湾世家小区D1#楼的南陵县籍山镇忆湾翰林童话幼儿园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食堂仓库内窗帘后面天花板上有一孔洞。该幼儿园园长周庆全程陪同检查,确认监控设备拍摄的视频画面发生在当事人仓库内,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 2026年1月7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立案调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及书面异议申请。
经查明,2025年9月9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幼儿园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后厨下水明沟及部分下水口未完全封闭,属于三防有问题,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易处罚〔2025〕35号),作出行政处罚:警告,该幼儿园之后提交了整改报告。2025年12月25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窗帘后面天花板上有一孔洞,三防设施不全。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对当事人上述行为给予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陵县籍山镇忆湾翰林童话幼儿园,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幼儿教育”。该幼儿园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南陵县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南陵县民政局。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