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混有异物、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安徽一企业被罚

食品混有异物、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安徽一企业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宣城市红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万达第二分公司被罚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宣区市监处罚﹝2026﹞990127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3月16日,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其他来源:舆情监测,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建议予以立案。

2026年3月17日,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综合现场检查、现场核验等情况。经执法人员综合认定,当事人认可了经营混有异物的事实。对此,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宣城市红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万达第二分公司,成立于2026年,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该公司总公司是宣城市红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