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润禾 护航健康成长——寿县寿春中学举办法治教育广播会

以法润禾 护航健康成长——寿县寿春中学举办法治教育广播会

3月26日下午,寿县寿春中学举行“以法润禾,护航健康成长”法治教育广播会。活动分为全校广播会和法治“微课堂”两个阶段,旨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由政教处主任史学玉主持,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寿春中学法治副校长洪鹏程,检察官陈婷婷、检察官助理石秀恒,校长傅青云出席活动。

陈婷婷检察官以“以法润禾,护航健康成长”为题作专题讲座。她以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阐明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指出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她详细讲解了我国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和行政责任年龄的规定,特别指出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法,在特定情形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对八类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则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帮助同学们厘清法律误区,增强法治观念。

傅青云校长以“春风启新程,文明润校园”为主题,围绕校园文明素养提升作动员讲话,号召全体学生从自身做起,践行文明行为,共建和谐校园。

广播会结束后,洪鹏程副检察长以“告别不良行为,争做阳光少年”为主题,与部分学生面对面交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自觉远离不良行为。

本次法治广播会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与安全素养,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筑牢了思想防线,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氛围。(图文/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