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3月31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易茂林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3月31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支农的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霍更生的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支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31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胡支农提出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支农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人员名单
(2026年3月31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钱叶兵为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31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晖为池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章国林为池州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跃进、陈立志为池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汪善清的池州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胡以民的池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善清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3月31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汪善清提出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善清辞去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