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规范清明期间殡葬领域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函,详情如下:
殡葬领域各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
2026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领域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秩序稳定,减轻群众治丧负担,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殡葬领域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发布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反垄断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存在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项目收费;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市场经营主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在醒目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服务内容等信息,由家属自愿选择服务项目并签订协议;不得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
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殡葬服务机构,不得存在限定逝者家属购买其或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骨灰盒、祭奠用品等丧葬用品祭奠服务的行为;不得在提供停尸、清洗、搬运等基本殡葬服务时捆绑销售高价鲜花、寿衣、挽联等产品或强迫消费者购买“一条龙服务”,否则拒不提供基本服务。
五、从事殡葬领域经营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证照一致,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一致,做到亮照亮证经营。
六、殡葬服务、公墓销售等商业广告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七、殡葬用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八、从事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要在经营主页面依法依规“亮照、亮证、亮规则”,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提高商品销量和店铺声誉。
各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自查整改,诚信守法经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营造清明祭扫期间殡葬领域良好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清明祭扫期间殡葬领域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