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宿松县中医院被处以罚款3.9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宜环﹝松﹞罚﹝2026﹞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院氨氮和COD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在2026年1月4日至1月18日期间发生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该院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宿松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康复、科研为一体,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国家三级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为安徽省示范中医医院,安庆市中医名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宿松首家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安徽省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安徽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第十届、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来源:信用安庆、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