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
《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
其中“安徽省霍山县林下霍山石斛产业
走出优质优价之路”案例入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办改字〔202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决策部署,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编印了《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请各地认真总结林下经济发展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1日
附件: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


安徽省霍山县林下霍山石斛产业
走出优质优价之路
霍山县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西部、大别山腹地,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作为林业大县,霍山依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挖掘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优势潜力,精选霍山石斛等种质资源,建设林下仿野生石斛和原生态种植中药材基地5万余亩,培育发展林旅融合业态,最大程度释放林下经济的致富效应。
一、经验做法
(一)抢救保护种质资源。1978年,霍山县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组成联合课题组,建立试验基地,开展霍山石斛野生改家种试验技术研究。二十世纪80年代初,霍山石斛野生改家种试验技术获得成功,种源得到保护。1985年,“霍山石斛野生变家种试验技术研究”项目获得省级科技成果鉴定。2000年初,霍山石斛原种迁地保护基地面积由几十平方米扩大到近千平方米。
(二)联合开展技术攻关。2001年,霍山石斛物种保护被列为县人代会议案予以落实,县政府将近千平方米的霍山石斛基地划归霍山县长冲药材场管理使用。2003年,县科委牵头筹建霍山石斛产业协会,霍山县长冲药材场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了霍山石斛快繁及栽培技术体系,实现了霍山石斛种苗繁育及栽培技术突破,通过模拟野生生态环境实施人工栽植和试管苗移栽,使霍山石斛栽培面积的持续扩大成为现实。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2019年,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霍山石斛茎》发布实施,霍山石斛食品身份问题得到解决。2020年,霍山石斛载入2020版《中国药典》。2023年,国家标准《霍山石斛人工栽培技术规程》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霍山石斛栽培生产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
(四)创新推动绿色发展。霍山县在林下仿野生种植过程中,遵循“顺境出产量,逆境出品质”的原理,采取原生态栽培模式,不施任何化肥农药,中国中医科学院院士专家给予该种植模式“不与农田争地,不与虫草为敌,不惧山高林密,不负绿水青山”的高度评价。县林业局探索“国有林场+村集体+家庭农场”模式,带动周边集体林经营水平整体提升,2024年底,“场村合作”试点首次采摘顺利开展,采摘石斛鲜条24000克,制成石斛干条4600克,产值达15万元。
(五)持续推进三产融合。霍山县坚持“做大一产,接二连三,三产融合”的发展思路,贯彻集生产加工、科普宣教、休闲康养、乡村旅游于一体的发展战略,先后开发霍山石斛浸膏、颗粒、含片、口服液等保健食品,打造了九仙尊石斛文博园、霍山石斛文化博物馆、大别山霍斛文化馆等霍山石斛文化体验点。
二、主要成效
(一)资源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霍山石斛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药用植物,在我国属极小种群,曾一度处于濒临灭绝状态。随着产业持续迸发,目前全县已有霍山石斛种植基地面积2.01万亩,综合产值67亿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2700余家,其中龙头企业57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规上企业12家,已授牌“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24家。研发出中成药、保健食品、固体饮料、代用茶、配制酒等精深加工产品80多款,拥有中成药批准文号1个,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3个。
(二)品牌价值与产业地位凸显。霍山石斛先后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荣获“中国百强农产区域公用品牌”,8次荣登“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品牌价值突破65亿元。霍山石斛产业现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何云峙”牌)、省著名商标11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全国土特产推介名录、《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二批清单产品。霍山石斛炮制技艺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产业富民和乡村振兴联动。霍山县对石斛产业从资金、技术、土地等全面扶持推动,小石斛得到了大发展。在户籍人口仅1.4万人的太平畈乡,发展石斛基地15000多亩,从事种植加工销售的市场主体达700多个,每年创产值20亿元,提供本地就业岗位4000多个。截至目前,霍山石斛生产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山场3万余亩,为群众带来年租金收入1000多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劳务收入5.2亿元,发展电商主体500余家,线上销售额达4.3亿元。
来源:安徽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