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总额221.28亿,池州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缴存总额221.28亿,池州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相关媒体记者从2025年度池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5年末,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221.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8%;缴存余额65.37亿元,同比增长10.95%。提取总额155.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7%。3月27日,池州市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从拓宽提取范围、提高额度标准、简化办理手续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桂海宏介绍,此次新政主要在支持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用于专项资金、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等方面有所调整。具体来讲,代际互助方面,借款人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仍不足的,其父母、子女在池州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每年可自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还贷。在贷款结清后5年内,父母、子女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款本息。

调整后的政策内容显示,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每套住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缴纳的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每年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套住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发票总金额。

据介绍,缴存人家庭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由18000元/年提高至21600元/年,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上调至32400元/年,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此同时,优化已故缴存人小额资金提取,将《关于简化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关事宜的通知》中所规定的账户限额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

桂海宏介绍,2025年,池州市公积金“就近办”服务网点已拓展至24个,覆盖池州市、县及部分园区,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19项高频业务“就近办”,构建起“便民服务圈”,全年办理各项业务739笔。“2026年,我们将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便民服务圈’建设,推出更多好办易办的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的便捷性和获得感。”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