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以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并提醒广大游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现公布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
一、王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概要:2025年9月23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芜湖市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线索。经查,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者王某私下用公司名义认证了“某某旅行”微信公众号,在该公众号发布相关包价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并于2024年组织人员赴外地旅游并收取费用,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催生很多平台经营者,一些人通过携程、飞猪、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针对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芜湖市文旅部门将进行重点打击整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二、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案情概要:2025年3月4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我市某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举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28日至3月2日组织的某市三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该旅行社组织的某市三日游活动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其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的规定,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看似未造成危害后果,实则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签订的旅游合同是维权的有力证据。旅行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营旅行社业务,否则,将被依法查处。
三、彭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案情概要:2025年6月9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涉嫌存在无证导游从事导游服务活动。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发现彭某某为某旅行社随团出行的工作人员,负责照顾随团出行的游客,非导游人员。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彭某某获悉旅游目的地的地接社某旅行社因周末旅游业务繁忙派不出导游人员,其未告知旅行社,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导游身份为某旅游团队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构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
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安徽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市场主体严格自律、规范经营。无证导游缺乏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无法保障游客的旅游体验和人身安全,同时也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在此提醒广大旅游从业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仔细核实导游的资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某旅行社未妥善保存旅游合同及相关资料且保存期不足两年案
案情概要:2025年3月11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芜湖市的某旅行社进行检查,经查,该旅行社2025年部分包价旅游合同缺少行程单,也缺少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时间以及自由活动时间安排等法定内容,构成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且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两年。然而,部分旅行社经营者对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材料并不重视,甚至在旅游行程结束后就予以销毁,以规避执法监管。本案为旅行社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在促进旅行社规范保存旅游合同等资料方面有一定的作用。
五、某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向原许可行政机关备案案
案情概要:2025年6月25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我市某旅行社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变更经营场所,未在规定期限向原许可行政机关进行备案案。
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案例提示:《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按时走完变更、备案流程,不仅能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情况,也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对于旅行社来说,这既是对自身信誉的保护,更是对行业秩序的维护。只有全行业共同努力,确保每个环节都合法合规,才能为游客营造安全、透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助力芜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欢乐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