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加油站一天内两收罚单,涉无证销售汽油

安徽一加油站一天内两收罚单,涉无证销售汽油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2026年4月1日,利辛县港口加油站一天内两次被处罚。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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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利辛县港口加油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汽油)销售汽油,该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决定给予作出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汽油26升、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0元(大写:陆佰伍拾元整)、处人民币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利)应急罚﹝2026﹞执法-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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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利辛县港口加油站工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未穿防静电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4.2 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中序号3,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利)应急罚﹝2026﹞执法-21-1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利辛县港口加油站,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食品销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