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马鞍山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详情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肉制品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与屠宰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或进行“调包”;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生猪屠宰厂(场)屠宰无证生猪;私设生猪屠宰厂(场)或从事私屠滥宰活动;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生产与加工环节:未取得许可(登记)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在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物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工业酒精、工业盐、甲醛、甲盐、硼酸等)。
(三)流通与经营环节:
掺杂掺假行为: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马等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
销售违法行为: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或来源不明的肉制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销售走私冻肉或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肉制品。
(四)餐饮与线上环节:火锅店、烧烤店、夜市、大排档、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假劣肉制品或来源不明肉类;网络电商、直播带货等线上平台销售假劣肉制品,或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网络餐饮“幽灵外卖”、经营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一致等问题。
(五)其他相关环节:为制售假劣肉制品提供运输、储存便利条件;伪造、买卖检疫合格证明;其他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线索征集注意事项
举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事实材料。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反映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电话投诉举报
马鞍山市公安局:0555-110或8326174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5-12315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0555-2366823
(二)信函投诉举报
马鞍山市公安局寄件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2017号马鞍山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寄件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湖东南路4099号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寄件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来源:马鞍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