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国企被罚超11万元,由区财政局全资控股

安徽淮南一国企被罚超11万元,由区财政局全资控股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淮南市银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11.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淮南环﹝八﹞罚﹝2026﹞2号。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淮南市银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淮南市楚峻建设发展成员,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淮南市八公山区财政局(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4条;涉诉关系21条,开庭公告19条,立案信息4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