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时使用干扰设备并出具虚假报告,一皖企被罚没超15万元

检验时使用干扰设备并出具虚假报告,一皖企被罚没超15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嫌在2台车辆进行OBD检验时使用了OBD干扰设备,并出具OBD检测结果“合格”的虚假检验(测)报告,淮南市同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5.6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淮南环﹝凤﹞罚﹝2026﹞9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接信访投诉,通过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筛查,发现淮南市同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2024年2月7日15时42分皖D55505、2024年2月19日9时27分皖D39540两辆车的检测报告中CALID和CVN编码相同的情形,通过调阅相应车辆检测过程历史视频和询问相关人员,发现该公司涉嫌在上述2台车辆进行OBD检验时使用了OBD干扰设备,并出具OBD检测结果“合格”的虚假检验(测)报告。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2-1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的裁量标准计算,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2.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

天眼查信息显示,淮南市同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涉诉关系2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