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6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宿环罚﹝2026﹞3-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收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核查有关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函》及相关材料交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移交协助核查问题线索,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3月3日、3月6日收集两车来自如东维尔纳手套有限公司产生的DMF废液(危险废物)共计65.19吨,贮存在该公司13号DMF废液罐内,该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规定。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并依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中的《表9-2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表》,经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60万元(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主的企业,由厦门鑫晟鹏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聚慧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