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生产废水,安徽一企业被罚28万元

违规排放生产废水,安徽一企业被罚28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规排放生产废水,安徽晶能矿业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滁环(凤)罚(2026)2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位于凤阳县大庙镇石英砂工业园区,环评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再利用,无对外排放的生产废水,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清洗石英砂的生产废水流入5号库西侧截流沟,在截流沟中部向西有一个暗沟,暗沟位于地下,用钢板覆盖,长度约4米。生产废水通过暗沟排入雨水排放口进入园区雨水管网。该公司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晶能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材料制造等。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