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回收油脂、肉品“边角料”!合肥发布提醒告诫书

严禁使用回收油脂、肉品“边角料”!合肥发布提醒告诫书

5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醒告诫书,详情如下:

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

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是2026年重大民生实事之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从严监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网络交易全链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现提醒告诫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禁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畜禽产品;

二、严禁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药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等或其它掺杂掺假行为;

四、严禁使用回收油脂、肉品“边角料”、回收食品或过期食品进行生产加工,不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五、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管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完成好日管控记录、周排查报告和月调度报告“三本账”;

六、要确保生产经营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符合卫生规范要求,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详细记录,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要保持一致;

七、要做到采购肉类食品原料严格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八、线上平台肉制品经营者在销售主页面刊载的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要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保持一致;

九、要开展全面自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清查盘点有关票据、合格证明、库存原料及产品备查。

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调查属实的依法依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551-12345,12315;专用邮箱:hefeishipinchu@126.com。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来源:合肥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