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2026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市民政局草拟了六安市2026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 或六安市民政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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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
http://mz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18室 社会救助科(收),邮编:237000;
(三)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lasshjz@163.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9224。
关于调整六安市2026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城乡低保标准
1.城市低保:779元/人/月。
2.农村低保:721元/人/月。
(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84元/人/月。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938元/人/月。
2.照料护理标准
金安区、裕安区集中供养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为:1085元/人/月、651元/人/月、87元/人/月;
分散供养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60元/人/月、434元/人/月、66元/人/月。
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叶集区集中供养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1050元/人/月、630元/人/月、84元/人/月;
分散供养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35元/人/月、420元/人/月、6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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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安市2026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调整六安市2026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