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涉税中介机构亳州瑞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身隐匿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列成本导致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亳州瑞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冀玲利用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23万元,还通过拆分发放工资等方式,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5.87万元。该公司帮助其代理的某企业虚列成本,导致少缴税款9.07万元。2025年10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自身存在的隐匿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3.3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亳州瑞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以其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1倍罚款共计9.07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冀玲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代理的企业进行了处理。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应恪守法律红线,遵循诚信意识,以合规执业赢得市场。经营主体要谨慎选择涉税中介服务机构,抵制各类虚假“避税”诱导,警惕不法中介损害自身权益。税务部门将继续严肃查处各类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来源:安徽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