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淮北市相山区凤凰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罚。

信息显示,2026年4月21日,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山区凤凰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在该单位口腔科操作台上发现26支“京牛”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已过期。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关于“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该单位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金额 3.1元。
来源: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