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排污规定浓度限值,安徽六安一企业被罚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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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排污规定浓度限值,安徽六安一企业被罚39.2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颗粒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安徽皋鹏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9.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六环罚﹝2026﹞4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1月13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单位年处理10万吨废旧轮胎项目的炭黑钢丝分离废气排放口(DA002)和炭黑出料废气排放口(DA003)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大于50mgm3,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颗粒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六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皋鹏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