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开展特殊检查未取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芜湖城东医院被处以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芜湾卫医罚(2026)6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在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屯南路9号,芜湖城东医院内,未按规定书写病历资料:2024年7月,在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屯南路9号,芜湖城东医院内,开展特殊检查未取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第(二)项,芜湖市湾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
天眼查信息显示,芜湖城东医院 (曾用名:芜湖城东人民医院) ,成立于2020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业务范围是“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康复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 (肠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 、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 (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 、运动医学科、职业病科 (职业中毒专业、肺尘专业) 、临终关怀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 、中医科、中医结合科”。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10条,开庭公告15条。
来源:天眼查、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