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一个月内多次被安徽点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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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一个月内多次被安徽点名通报

6月17日,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公开披露违法违规信息显示,因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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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在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项目施工(二次)项目投标活动中,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提交了虚假诚信承诺,存在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处理文件号为庐发改公管〔2026〕52号。

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不良行为记分基准》(第3条),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10.00分。

值得注意的是,该网站5月23日曾披露,在肥东县县城区域雨污混接整治修复工程-店埠河以东片区项目中,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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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合公督〔2024〕65号)第九条之规定,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被记预警1次,并予以披露。处理文件号为发改公决〔2026〕45号。

此外,“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网站6月5日曝光了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据通知书内容显示,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被记不良行为记录10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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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

不良行为认定通知书

马公管认定〔2026〕10号

主体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认定依据:根据《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三、竞争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10分: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之规定。

处理结果:记不良行为记录10分

披露时限:六个月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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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与专业安装服务。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06条;开庭公告418条,立案信息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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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66年,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00811部队,曾是中国唯一一支从事大型石油化工建设的专业部队,并荣获国务院总理嘉奖令。 公司总部坐落于中国历史名城、六朝古都江苏南京,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下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南京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南京市总部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