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治理物业服务,池州公布七起典型案例

事关治理物业服务,池州公布七起典型案例

近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池州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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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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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公开发布第二批7起典型案例。

一、经验交流案例

(一)贵池区某小区破解停车管理难题

基本情况:贵池区某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分两期于2015、2016年交付,共1110户,入住率高达97%。小区原有地上车位124个、地下车位829个。由于缺乏规范化管理制度,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居民出行与消防安全,成为业主反映最集中的民生痛点。

主要做法: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街道、社区指导业委会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新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后,坚持民主与科学治理。一是通过多方议事协商,制定并实施“先到先停、停满为止”的统一车位管理模式,杜绝私占,实现车位资源公平分配。二是实行透明化亲民收费(0.1元/小时),并建立公共收益精准核算与公示制度,解决长期挤占车位问题。三是强化常态化巡查,对违规停车行为第一时间劝阻整改,保障小区道路通行。通过上述举措,小区停车秩序得到根本性扭转,道路通行顺畅,消防通道全面畅通,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业主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东至县某小区盘活公共资源缓解停车难题

基本情况:东至县某老旧小区,设计住户862户,原规划车位228个(地下156个、地面72个),配比严重不足,且无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随着车辆保有量增加,停车难、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及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频发,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

主要做法:属地社区发挥党建引领“四位一体”协商议事机制。一是坚持民意主导,指导业委会完成意见征集与表决,确保改造方案符合业主意愿。二是盘活闲置资源,在保障安全与绿化率不降低的前提下,科学扩建机动车位150余个,新建电动车充电棚22个,有效扩充停车和充电供给。三是严格依规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投入项目建设,全程公开透明。项目完成后,小区停车位和充电设施供需矛盾得到显著缓解,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基本解决,“飞线”充电现象大幅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获得全体业主一致认可。

(三)集中区安置房小区解决电梯故障与电动车充电难题

基本情况:集中区安置房小区电梯因部件老化故障频发,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另外,小区共有电瓶车2885辆,但仅有停车位680个、充电位340个,供需矛盾突出,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主要做法:针对电梯问题,集中区规划建设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并借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的契机,将电梯维保范围全面纳入新物业服务合同。新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入场后,立即对电梯进行全面体检维修,目前故障基本消除,居民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针对充电难题,集中区建投集团已将充电场所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新建停车棚70个、新增停车位700个,工程预计9月底结束,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停车和充电供需矛盾,切实提升安置房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二、问题警示案例

(一)东至县某物业服务企业因履职缺位被依法清退

基本情况:东至县某小区通过公开选聘进驻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期间理念偏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重收费、轻服务”问题。对业主合理诉求敷衍消极,导致小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持续滑坡,矛盾纠纷与投诉频发,业主满意度极低。

处理结果:针对该企业服务失范问题,属地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迅速介入,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事机制作用,引导小区业委会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依法对该企业予以解聘清退。目前,新物业服务企业已正式进驻,小区物业服务秩序持续规范,治理态势稳步向好。

(二)石台县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规范程序擅自收取停车费

基本情况:2026年4月27日,石台县住建局接群众实名反映,某小区存在停车收费乱象。经核查证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履行法定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制定并实施停车收费标准。该行为既未征询业主意见,亦未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实质上构成了对业主共有权益的侵害,引发了小区业主的集中不满,严重破坏了小区和谐自治氛围。

处理结果:针对核查发现的违规事实,石台县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迅速启动行政执法响应机制,当日即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其擅自收费的违规行为。一是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法定程序未完成前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停车服务费用;二是严守法定程序,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求企业在镇、社区的指导下拟定停车管理方案,由业委会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根据表决、公示结果具体组织实施。目前,该小区违规收费行为已全面停止,石台县住建局将持续跟踪,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三)青阳县两个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

基本情况:青阳县在巡查中发现两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完整公示物业费收支等物业服务信息,未能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青阳县住建局依法对两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经开区某小区业主擅自毁坏绿化、违规栽种作物

基本情况:经开区某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刚顺利竣工,小区绿化环境得到显著提升。但在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业主擅自毁坏公共绿化植被,占用绿化区域违规种植蔬菜、艾草,不仅破坏了小区整体景观风貌,也违反了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相关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当即上前制止,但业主拒不配合,物业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至经开区建设局。

处理结果:经开区建设局联合城管分局、属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确认违规事实,并向违规业主宣传《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明确毁坏公共绿化的行为危害及法律责任。随后,工作人员对私自栽种的蔬菜、艾草进行全面清除,并严格按照老旧小区绿化复绿标准,组织施工单位及时铺设绿化草皮,全力恢复小区绿化原貌。同时,督促物业加强小区绿化日常巡查管护,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居民自觉爱护公共绿化,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目前,该小区被毁坏的绿化草皮已全部恢复原状,小区绿化景观恢复如初。

来源: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